【金川防水集團】國務院:盡快起草能源法、環境保護稅法等
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《國務院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》。《計劃》提中說,對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急需的項目,要根據改革進程和改革方案,條件成熟的及時辦理,盡快完成起草和審查任務。其中包括能源法、原子能法、環境保護稅法等。
《計劃》說,為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依法治國重大決策部署,對黨中央、國務院確定的立法項目,要根據改革進程和改革方案,條件成熟的及時辦理,盡快完成起草和審查任務。這類項目主要有:
能源法(發展改革委、能源局起草),電力法(修訂)(發展改革委、能源局起草),原子能法(國防科工局起草),標準化法(修訂)(質檢總局起草),環境保護稅法(財政部、稅務總局、環境保護部起草),稅收征收管理法(修訂)(稅務總局、財政部起草),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、外資企業法、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(修訂)(商務部起草)。
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三十三個試點縣(市、區)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(國土資源部起草),外匯管理條例(修訂)(人民銀行起草),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(證監會起草),增值稅暫行條例(修訂)(財政部、稅務總局起草),消費稅暫行條例(修訂)(財政部、稅務總局起草),資源稅暫行條例(修訂)(財政部、稅務總局起草),政府投資條例(發展改革委起草),政府核準和備案投資項目管理條例(發展改革委起草)。
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暫行條例(修訂)(發展改革委起草),商用密碼管理條例(修訂)(密碼局起草),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(修訂)(工商總局起草),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(修訂)(交通運輸部、鐵路局起草),宗教事務條例(修訂)(宗教局起草),以及為了落實《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》任務分工和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定及國有企業、公路管理等方面改革涉及的立法項目。